第15章 妖物伤人事件(1/2)
时间过得飞快,在白天的日常摸鱼补觉、晚上的例行巡街中,一周的时间眨眼即逝。
五月十六日,周六下午。
高三牲们终於迎来了短暂的刑满释放时间。
沈长安回到观澜府,火速扒完了李悦做的晚饭,甚至都没顾得上听张清清阴阳怪气的嘲讽,便直接钻进地下车库,骑著那辆重新调校过消音器的重机离开了。
今晚有活儿,而且是个脏活。
晚上七点半。
沈长安驾驶著重机,悄无声息地驶入了青州区北郊的一处老旧安置小区。
就在半小时前,联络员在工作群里发布了刺眼的红色加急警报。
青州区北苑小区b栋401室,发生妖物伤人致死事件。现场已被后勤组封锁,请辖区负责人立刻前往进行后续定性。
“妖物伤人致死”.
这在镇夜司的规则里,属於恶劣的重罪。一旦发生,意味著必须见血。
小区楼下已经拉起了警戒线。由於在场的全都是镇夜司后勤组的自己人,沈长安懒得戴那个人皮头套。
他穿著那一身有些掉色的蓝白校服,背著吉他盒,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门口的后勤人员看到这標誌性的打扮,不仅没拦,反而恭敬地拉开警戒线敬了个礼。
吴弘正站在单元楼门口抽菸,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看到沈长安到了,他赶紧掐灭菸头迎了上来。
“长官,您来了。”
“嗯,什么情况?边走边说。”
沈长安顺著步梯往四楼走去。
“是一对情侣。死者是人类,凶手是妖族。”
吴弘紧跟在后面,语气有些无奈。
“不过......两个都是女的。”
沈长安往上迈的脚步微微一顿,眉头挑了一下,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拉拉?”
“是啊。”
吴弘嘆了口气。
“现在的年轻人,玩得是真花,好这口的也越来越多。”
在镇夜司厚重的《妖类暂行管理条例》中,確实有一条铁律:严禁人妖相恋。但这条法律的具体细则,防的是“异性”,核心目的是为了防止人族与妖族结合,生出那种基因极度不稳定且容易发狂的“半妖”血脉。
这也导致了一个很尷尬的法律漏洞——条例里並没有明文禁止“同性”之间谈恋爱。
毕竟大家都是女的或者都是男的,怎么也不可能搞出“人命”来。所以很多底层妖族为了贪图人类社会的安逸,就会钻这个空子,找同性人类伴侣同居,后勤组平时就算查到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死者情况查清了吗?”
沈长安问。
“死者叫王莉,20岁,附近职教城的大二学生。”
吴弘翻看著手里的平板电脑。
“凶手是一只二阶鼠妖,化名叫陈吱吱。目前下落不明。”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401室的门口。
浓烈的血腥味隔著防盗门都刺鼻。
沈长安推门走了进去。这是一套简单的一居室出租屋,客厅里到处都是撕碎的书本和砸烂的家电,显然发生过惨烈的爭吵和打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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