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周敏决定见何颖(1/2)
第二天上午。
何颖坐在办公桌后面。
陈大鹏发来的截图,她看了不知道多少遍。
“我需要保护。”
“如果我站出来作证,方志文倒了,他的亲戚朋友会不会报復我?”
“我在这件事里也脱不了干係,我会不会也被追责?”
何颖把手机放下,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
周敏是方志文案的关键证人——她经手了转帐记录、假合同、假验收报告,知道钱去了哪里,知道谁签了字,知道哪些帐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如果她愿意站出来作证,方志文就跑不掉。
但周敏说的没错——她自己也在局里。
经办人,签字人,执行者。
那些转帐记录上有她的名字,那些假合同上有她的签字,那些被修改过的验收报告上也有她的名字。
何颖不是纪检干部,不是法官,她不能给周敏任何承诺,因为承诺了也兑现不了——她没有这个权力。
组织怎么处理周敏,不是她一个县长能左右的,更不是她嘴巴一张就能说了算的。
但她知道,如果周敏不站出来,审计组就算查到了问题,也很难定性——因为缺少经办人的证词。
合同可以解释为“管理不规范”,签字可以解释为“程序不到位”,水泥的日期可以解释为“厂家发错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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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问题都可以找到解释,每一种解释都可以被接受。
但经办人亲口说“这是假的”,就解释不了了。
何颖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机,翻到县纪委书记刘志远的號码。
手指悬在屏幕上方,犹豫了一下。
刘志远,县纪委书记,市纪委下派干部,为人正直,做事讲程序。
何颖调到晴顺县之后跟他打过几次交道——常委会上见过,工作对接时聊过几句,私下里没有来往。
这个人话不多,表情也不多,开会永远坐中间位置,发言永远说“我同意”,像是任何事都不会让他动容。
但何颖知道,这种人要么是真的心如止水,要么是藏得够深。
她希望是前者。
她拨了刘志远的號码,响了两声,接通了。
“何县长?”
刘志远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不冷不热。
“刘书记,方便说话吗?”
“方便。”
何颖斟酌了一下措辞。
“刘书记,我想諮询一个业务问题。”
“什么?”
“关於主动交代和从轻处理的规定。”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何县长,是工作上的事还是……”
“工作上的。我在整理一些材料,涉及到可能有问题的资金。经办人不是决策者,是具体操作的人,她想主动交代问题、配合调查、愿意作证。我想知道,组织上对这些人的政策是什么。”
她没有说周敏的名字,没有说柳河镇的事,没有说任何具体信息。
她想先听听刘志远怎么说,再决定要不要把周敏的事告诉他。
刘志远没有追问。
他沉默了两秒,然后开口了。
“主动交代、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情节较轻的,甚至可以免於处分。具体要看涉案金额、涉案情节、认错態度。”
何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
从轻或减轻——从轻是处分轻一点,减轻是档次降一级。
“刘书记,能不能具体一点?比如,『减轻』到什么程度?”
刘志远又沉默了两秒。
“是这样的。如果涉案金额不大、情节不严重、没有从中获利、主动交代、配合调查、愿意作证,有可能只给党纪处分,不移送司法。”
何颖的心跳快了一拍。
不移送司法——这是周敏最想听到的话。
“只给党纪处分”意味著不判刑、不坐牢、不留案底——至少在司法层面不会影响她以后的生活。
但党纪处分也会记录在档,这辈子在体制內升迁是无望了。不过比起坐牢,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何颖不想在电话里追问太多,但有些话她必须问清楚。
“刘书记,你说的『有可能』,是基於什么判断?”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何县长,如果你那边有具体案例,可以拿材料过来,我们按程序研判。我现在什么都没看到,不能给你任何承诺。”
“我理解。不是要承诺,是要一个方向。”
刘志远的声音依然平静,但比刚才多了一点温度——不多,但何颖听出来了。
“方向就是——主动和被动,性质完全不同。主动交代的,组织会从宽;被查实的,组织会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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