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城里人不稀罕兔子(1/2)
最近是真的太忙了,王兴国这几天都没有去见媳妇,还要再忙几天才行。
而且明晚他得跑一跑解放总院了,这鱼换东西的买卖不能丟,明年开始菸酒就会变得很难弄。
王兴国离开后,王兴寧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拍脑袋惊嘆道:“哎呀,我忘了告诉二哥,连胜哥来找他的事儿了!”
沈青青好奇地问道:“兴寧,连胜是谁呀?”
王兴寧解释道:“嫂子,连胜哥是我二哥的髮小,不过四年前他爸被调去了外地工作,他们全家都跟著搬走了。如今他爸升职调回来了京城,连胜哥也跟著回来了,他和我二哥关係好到能穿同一条裤子,这次他一回来就跑去我们以前住的地方,打听到我们家里来了。不过昨天上午他来的时候,大嫂你去买菜了,所以没有见著他的面。”
沈青青点头:“原来是这样,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又不知道你二哥去哪,只能等他忙完回来再说了。”
连姓在京城真的很稀有,起码王兴国只认识这一户姓连的人家。
他跟连胜是玩得很好的朋友,因为连胜的名字好嘛,几个人经常一起和其他小朋友打闹,连胜这个名字一喊,那气势就出来了。
不过王兴国可不知道他回来了,他此时回到了场子里面,已经是下午一点十分了,族人们都已经出去逛街,让出地方让人送货来。
王兴国开始补货,想著今晚卖猪,估计会来不少的客人,需要多备点货才行,所以多放了一些家禽和鱼出来。
王兴国看到兔子还有十五只,就觉得有点头疼,因为兔子真的没多少人买,寧愿买鱼都没几个肯买兔子的。
城里人是稀罕鱼多过兔肉,而农村人因为容易捕捞到鱼,反而更稀罕兔子。
原本族里以为兔子能卖个好价,谁知道准备了五十只,放了二十只在这边,结果连续两晚才卖出五只而已。
王兴国想著,实在不行就自己吃了,这玩意除非是明年,今年有其他肉可以选择,几乎不可能会好卖的。
时间来到了四点,屋里人回来了,这次带的螺螄更多,看来不愁没有东西餵刚放进池子里的几百斤黄鱔了。
族人们盘点记录了送过来的货物,记录在帐本上,然后开始烧水准备杀猪,今晚就不杀羊了,因为他们准备的羊本身就只有十一头。
而且狗只剩六条,这些属於比较稀有的家畜,不能太快消耗完了。
他们最希望的就是多卖麻鸭,因为不仅他们养的多,周边也养得比较多,这样族里收购麻鸭比较容易一些,利润也是挺高的。
猪开始刮毛,王永昌笑著问道:“兴国,今晚的下水,咱们留点自己吃不?”
王兴国点点头道:“那就留点自己吃,我想吃猪肝了,炒一半猪肝下酒好了。”
“好嘞,一会我来炒猪下水。”
王兴国突然想起这个族叔的特殊癖好,急忙道:“永昌叔,你要猪大肠的话,可不许和猪肝一起炒哦,我受不了猪大肠那味儿。”
王永昌点了点头,一副你小子不识货的表情道:“行行行,你真是不识货,猪大肠多好吃呀,这才是真正的下酒好菜。”
王永利乐呵道:“兴国和咱们不一样,咱们是喜欢猪大肠的油水,兴国他又不像我们一样缺油水,自然接受不了那股臭味儿。”
王兴业一边刮猪毛,一边乐呵道:“別说兴国受不了,我都接受不了那股臭味,也就是你们爱吃,吃猪肝不比这玩意好吗?要知道猪肝可是属於大补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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