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野草疯长(2)(1/2)
吉他的扫弦开始变得急促。
沈悦的声音逐渐拔高,从低沉的诉说转为激昂的控诉。
观眾席的左后方。
那几个一直沉默的中年男人,此刻已经红了眼眶。
那个戴黑框眼镜的大叔,手里的矿泉水瓶已经被捏得变形。
他叫老周,今年四十五岁。
年轻时也玩过乐队,做过摇滚梦。
后来乐队散了,生活压弯了脊樑,他成了朝九晚五的社畜,每天对著老板的臭脸点头哈腰。
他以为自己早就麻木了。
可现在,沈悦的歌声像是一把火,烧穿了他那层厚厚的偽装。
“剪断翅膀……锁住喉咙……”
老周喃喃自语,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这唱的不就是他吗?
不就是每一个在生活面前碰得头破血流,却还要咬牙坚持的普通人吗?
这根本不是在唱歌。
这是在吶喊。
“好!唱得好!”
老周忍不住吼了一声。
但这声嘶力吼很快就被淹没在周围的不满声中。
坐在他前面的几个女生回过头,一脸嫌弃。
她们手里举著写有“凡凡最帅”的灯牌,脸上画著精致的妆容。
“大叔,能不能安静点?吵死了。”
“就是,这唱的什么啊?跟吵架似的。”
其中一个穿著jk制服的女生翻了个白眼,对身边的同伴说道:
“你看她那个表情,狰狞死了。
一点美感都没有。
还是我们凡凡好,唱歌的时候也是笑著的,多暖啊。”
同伴附和道:
“而且她穿的那是什么啊?
常服?是地摊货吧?
这种场合也不穿礼服,太不尊重观眾了。
还有这歌,土死了,一点都不洋气。”
在她们的评价体系里,唱歌好不好听不重要。
重要的是表情管不管理,服装高不高级,曲风是不是当下最流行的电子舞曲。
沈悦这种把心掏出来给人看的唱法,让她们感到不適。
这种不適,源於一种本能的排斥。
因为太真实了。
真实得让她们那个充满粉红泡泡的幻想世界显得有些摇摇欲坠。
她们潜意识里觉得这歌有点好听,甚至心跳都在加速。
但她们绝不能承认。
承认了沈悦,就是背叛了陈亦凡。
承认了实力,就是否定了顏值。
於是,她们更加卖力地挑刺。
“你看她那个唱法,一点都不优雅。”
“这高音太刺耳了,我都快耳鸣了。”
可是,舞台上的沈悦完全听不到这些。
她已经彻底进入了状態。
那些评委不见了,那些挑刺的观眾不见了,那些认真听歌的人也不见了。
此刻,她就是这舞台上的王。
吉他的弦在指尖飞舞,指腹因为用力过度而隱隱作痛,但这种痛感反而让她更加清醒。
副歌来了。
“既然生来是野火
何必假装是灯火
哪怕化作灰烬,
我也要染红这苍穹!”
“轰——”
这最后一句,沈悦用上了全力的嘶吼。
那是混杂著怒音和强混声的爆发。
没有丝毫的保留,没有丝毫的修饰。
就像是一颗从胸膛里炸开的手雷。
音浪席捲全场,震得头顶的吊灯都在微微颤抖。
评委席上,刘伟猛地闭上了眼睛。
太强了。
这种爆发力,这种情绪的穿透力,简直就是教科书级別的“弱声转强声”实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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