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阿飞:我喜欢的,就是她不喜欢我!(1/2)
没多久,陆婉得意洋洋的坐回原位。
她吵贏了,老板为了表示歉意,决定免单。
怜星低声道:“我还以为你真要拆人家铺子呢。”
陆婉呵呵一笑,“我明明能凭本事吵贏,干嘛要动手?他一个普通小商贩,动手打他岂不是显得我没理?”
怜星思索一下,“那他若不是普通人,而是江湖人,你又会如何对待?”
“江湖人?”
陆婉下巴微扬,傲然一笑,“普通人不知我强大,我不介意。但江湖人若是连这点眼力都没有,非要跟我一爭咸甜,那就手底下见真章!”
对於不同人,陆婉自有不同的对待方式,陆小婉的底线,向来是灵活多变的。
怜星若有所思,五年没见,陆小婉的性子收敛不少啊。
从这,也能看出一些陆哥哥兄妹二人为人处世的態度。
吃过早餐,陆凡还是放下一些铜板结帐,虽然甜豆腐脑他確实吃不惯,但该给钱他还是要给的。
他再缺钱,也不至於从普通人身上薅羊毛。
怜星不能在外面待太久,但毕竟太过思念情郎,捨不得就这么回去,仅仅只是略一犹豫,便决定和陆哥哥一起北上衡山城,待参加完刘正风的金盆洗手大典后,再回移花宫。
陆凡几人骑在马背上,衝著客栈二楼处抱拳一礼。
“李兄,山高路远,咱们有缘再见!”
李寻欢很强,別看病懨懨的,但真若动起真格,陆凡也不敢说有把握能接下对方的飞刀。
这样的人,既然没有利益纠葛,陆凡也不介意混个脸熟。
李寻欢穿著狐裘大衣,咳嗽两声,同样抱拳一礼,“我身体不太好,就不送陆兄了。”
陆凡洒然一笑,挥挥手纵马离去。
待几人走远,李寻欢身后,走出一名年轻男子,腰间掛著一柄铁剑,眼神一眨不眨的目视著远方。
“阿飞。”
李寻欢捂嘴咳嗽,边咳嗽边低声道:“那位陆姑娘,就是你说的,此生所遇见的月光?”
阿飞抿嘴点点头,“就是她。”
“既然喜欢,为何不上前打招呼?”
阿飞摇头,“她不喜欢我。”
“既然不喜欢你,那你何必非要执著於她?赶了上千里的路,就为了看她一眼?”
阿飞略显冷淡的脸上,难得浮现一抹笑意,“我喜欢的,就是她不喜欢我!”
李寻欢愣住了,什么情况?
喜欢你的你看不上,非要逮著看不上你的追?
你千里迢迢的赶来看人家一眼,人家甚至压根都不知道有你这么个人,你说你到底图什么?
李寻欢的脑海中,隱约有个词浮现,但一时间又不甚清晰,若是陆凡在这里,说出舔狗二字,李寻欢一定能豁然开朗!
李寻欢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指著路边的梨树笑道:“你看,路边的梨花开了,花铺满树美不胜收。”
阿飞没说话,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
李寻欢道:“你可知,这树上,已经开了多少朵?”
他是想告诉阿飞,一棵树上便有如此多的花朵,我相信,你总能找到属於你自己的那一朵。
但阿飞却不假思索道:“一百二十七朵!”
李寻欢倒吸一口凉气,“你昨夜数的?”
阿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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