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4章 罗马法(2/2)
“就是今天早晨我看他饿肚子的时候。我想著,既然是有人主动出手了,那我们还手也是合理的吧。”
【好吧.至少你给他出头,这一点是对的。但你拿为他出头这件事去折磨阿蒙宙斯。嗯,干得漂亮。看起来我確实也得在这官司上帮帮你了阿加莎阿姨.啊,姐姐。阿加莎姐姐,麻烦给他说详细一点。】
“哪部分?”阿加莎问道,“法学系的內容可不是一两句就能够概括的。”
【主要是法律审和事实审的区別。】
“这部分吗.好,那就单独把这部分和商洛说一下。首先你能不能凭藉你的直觉告诉我这两个有什么区別?这样我好確认你的认知到了哪一步。毕竟,罗马法在某些时候有些反直觉。这些法律本身並不是为了容易听懂而设立的。”
商洛想了想:“按照我的理解.我能不能构想一下这种场景啊:在进行事实审的时候,两边各自有一个律师,或者一个律师一个检察官在对簿公堂。中间坐著个法官,或许是光头。然后中间会依次传唤证人或者呈递证物。双方围绕证据进行辩论,如果对对方的论述有意见就说『有异议!』——这样?”
“你是不是玩过什么法庭辩论游戏?”
【是的,他玩过,他很喜欢玩。】
“好吧,这个认知没问题——大体没问题。细节我就不和你深究了,我们来说更加深入的层次:我们可以概括性地来说一下法律审核事实审的区別。”
“嗯。”商洛点了点头,“请说。”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一般开始这么表述的时候,说明阿加莎接下来要说的话可能会很关键,也会很简洁。
“想要在两边打贏,其关键就是要搞懂【法律审】和【事实审】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法律审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能否告』。而事实审要解决的问题,是『谁有理』。就民事诉讼而言,前者完全是法律程序,而且不公开宣判。法庭决定此事可以提起诉讼之后,將会召集有关人员开始正式庭审。”
“原来如此.所以我是要做两方面准备。一方面解决提供法理依据,一方面提供事实依据是吧?”
“是的。然后,第二个环节会比较开放。因为起决定性作用的並非是法官,而是一名仲裁者。”
“仲裁者?所以连审判都不是法官,而是法律之外的人?”
“是的,这就是关键。”阿加莎强调道,“这也是为什么我和你说,罗马法有一些反直觉的地方——在很多案件的审理中,负责审判的並不是公职人员,而是一名双方都认可的公民。”
“这是为什么?”
“你们这里不是也有吗?我记得商洛自己还说过。县衙做出一些决定的时候,可以召集县內的举人们进行乡议,乡议的结果是有行政效力的——这两个是一回事,都是公民政治的一部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