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不是,哥们,我西门庆上身了?(1/2)
“岂有此理!”
刘根不傻,很快便意识到张光义不可能在这种事情上隨便找个人来冒名顶替,只有可能是真的!
“你竟敢包庇罪犯,该当何罪?”
“这不是罪犯,”张光义淡定地说道,“他是我很早以前安排的內应。”
“你说是就是?”刘根差点被气笑了,“若是在吏房找不到文书……”
“刘副捕头怕不是虚到糊涂了,以我们这的保密情况,內应怎可有文书在册?若是不小心泄露,后果岂非不堪设想?”
张光义早已从安奕那得到一套完备说辞。
当然,这套说辞是建立在张光义本身实力够硬,地位稳定的前提之下,才能发挥作用的。
能让县令都无法撤裁的捕头,犯下一些小小的程序违规,自然不会有任何影响。
即便谁都能看得出来这是事后找补,也不行!
“你……好,张光义,你玩得真是好手段!”
刘根知道自己今天是只能暂时吃下这个哑巴亏了。
说是说不过的,动手更是自討苦吃,他只能恶狠狠地扫了安奕一眼,仿佛要將他刻在脑子里,迈动脚步便向外走去,临走前还放下一句狠话。
“我这就去请示县令大人,请县令大人评理!”
“怎么有种小孩回家找家长告状的感觉?”安奕顺手补刀。
刘根脚步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再不敢放狠话,只得在张光义“我就说他虚得不行”的嘲笑之中落荒而逃。
“爽快!今日总算是出了一番恶气。”
张光义哈哈一笑,“走,我带你去办手续。”
成为一名捕快所需经过的手续,说复杂很复杂。说简单,也很简单。
复杂版,或者更准確地形容——“耗钱版”,手续是这样的: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首先,到负责吏员档案的县衙吏房登记姓名、籍贯、年龄等信息,顺便给吏房书吏缴纳“笔墨钱”,否则延迟办理。
接著,去刑房调阅户籍册,確认应募者非逃犯、贱籍,並核查其家族是否涉案。顺便给刑房吏员塞“改过费”,帮忙隱瞒不良问题。
然后,找保人担保。这保人需得是本地乡绅或商铺掌柜,承诺无劣跡,再由户房验证核对。
当然,这里还得给一笔“跑腿金”,人户房走街串巷帮忙验证也不容易。
再之后,则是壮班考核武艺。这里再给一笔“放水银”,不然人就要出全力了。
这些都通过之后,交给总捕头分班定岗,分到“马快”、“步快”或“巡夜”,至於怎么分到油水多的“马快”上去……自然又需“孝敬”。
最后,户房將招募者录入《卯簿》,类似考勤名册,再由工房发放腰牌、皂衣、武器等装备,若是不想被剋扣或领到假冒偽劣品……
可想而知,但凡是没有背景的人,在经过这一系列的大笔资金投入,成为一名普通捕快之后,不在平日多多敲诈勒索以赚取更多回来,那才是怪事!
但,简单版就很简单了。
有著连县令都撤不了的总捕头张光义的陪同,安奕的入职捕快手续毫无疑问属於简单版。
张光义只是领著他转了一圈,除去工房定製皂衣確实需要时间以外,其他全都是见面,打个招呼,然后便在热情洋溢的笑脸之下迅速解决。
“这就是『朝中有人好办事』啊。”
安奕拿著那枚刚到手的,正面刻有“安南府林桂县捕快·安奕·甲字三十三號”,背面是“弘治二十四年颁·缉盗安民”的腰牌,不免感慨。
普通捕快的腰牌由枣木製作,而安奕手上的这枚,凿痕中还泛著些许木茬,正是工房工匠现场凿刻好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