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这算金手指吗?(2/2)
叶延明这个8岁的大吃货,早早坐在八仙桌等著投餵。
“啊,一点肉都没有啊。”满怀期待的叶延明看到最后一道菜是苦麦菜,露出了同样苦的脸。
现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实现人人嫌弃大鱼大肉的时候,但每顿有荤,还是可以实现的。
只是今天有些例外,昨天將5000给了梁秀莲,叶喜模打算省著点吃,过年的时候再吃好一点。
虽然现在那5000算是失而復得,但这不是刚经歷了一件大事,还没来得及买肉。
饭桌上,没人聊上午的闹剧,叶喜模夫妇早已合计好了,不再谈论这个事。
蔡小燕见叶兴只吃苦麦菜,夹了点鸡蛋到他的碗里:“兴古,你以前不是不吃苦麦的吗?”
“你今天煮的特別好吃。”
自己住院的那段时间,蔡小燕在医院外租了间小房陪著,会经常自己煮饭,
这其中也有苦麦,但不是猪油加柴火灶煮的,味道差了许多。
再寻回这个味道,叶兴一点都不自觉的苦,倒是每一口都是清甜。
“哥,你不觉得苦吗?”叶延明就不喜欢苦麦的味道。
“这算什么苦?”叶兴说完,继续去夹苦麦。
就在最后一根苦麦菜送进嘴里,叶喜模问道:“兴古,你下午还要回学校吗?”
“回的,吃完饭就回,还有5天才放寒假,回去要考期末,最重要是要带点书回来,寒假要复习。”
重活一世,叶兴只有一个想法:不让养父母失望的同时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眼下,他们最希望的,就是自己考上大学。
刚才他看了一会试卷,里面的题没有因为自己重生而变得陌生,所以,很有把握。
作为嘉应市最好的高中——东山中学的学子,考个大学是没什么问题的,就算再差,考个专科也是轻而易举。
但养父母是一介农民,他们认为“xx大学”才是大学,“xx学院”那就是技校。
嘉应学院除外。
所以,叶兴已经暗下目標,自己要考深大。
一来,是深大在上一年,也就是96年,因为政策的原因,从一本降到二本,好考且潜力巨大。
另外一个,上一世自己半辈子都在深市,对其足够了解,不利用好这一点,十足浪费。
再说了,深市的潜力有多巨大,只有这个重生的灵魂才最了解。
至於自己的人生目標?和养父母的希翼並不衝突。
说起来,叶兴有点怀念华强北的日子。
“老板,真的没钱赚的,你看清楚,这是72线edo內存,比中发报便宜三成!”
“靚仔,要不要bp机啊,带本市號码的。”
“帅哥,索尼的cd机,全市场最便宜。”
“靚仔,vcd要不要,周星星最新大片《食神》啊,原声粤语的喔。”
叶兴清楚的记得,刚到华强北的时候,行走在那1米的柜檯间,此起彼伏的“帅哥、靚仔”让他自信不已。
不过,后面他们知道叶兴同样是“柜哥”后,就变成“屌毛”了。
“不对,现在那里还不叫『华强北』,应该是『赛格电子市场』。
不过是一间旧厂房而已。”叶兴內心自我纠正道
嗯?不对劲。
为什么记忆那么清晰?
叶兴突然发现,这些记忆好似回放一般,说话的人的样貌,市场里的混浊,新赛格大厦的建造过程,一清二楚。
停下手中的动作,开始往后倒,叶兴赫然发现,自己竟然可以隨意提取前世的所有记忆。
检索起来,如同ai般准確,且可以具体到每一帧。
他能清楚地记得,他认识的最大奸商陈朝义名片上的手机號码。
他能想起那无数个一米柜檯里,卖的东西的所有型號。
甚至,连香港回归时的每一朵烟,也清清楚楚。
我靠,这算金手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