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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富绍庭:此策必可使王小仙身败名裂,永无翻身之日(二合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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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富绍庭:此策必可使王小仙身败名裂,永无翻身之日(二合一)

却说王小仙吃了七分酒醉入得洞房,王娟面色羞红,明明二人已经都这么熟了,此时却偏又装得正经,拿出了团扇挡住了脸,还非要喝了合酒再办正事。

所谓酒是色之媒,这酒度数不低,大口地喝了,便见那王娟两朵桃上脸,眉眼施开,也露出了三分色相。

这王娟,最初是以男装与王小仙相见,二人之间交情肯定是有,但是爱情到底有无,王小仙自己也说不清楚。

王娟是大家闺秀,此生见过的,相识的同龄青春男子不一定超得过十指之数,並不自夸的说王小仙在这其中也是出类拔萃,自教她芳心早动。

对她来说能嫁与王小仙这样相熟,也確实喜欢的男子,自然也是极好的了,不说王小仙的性情如何,至少在道德人品这四字上,这天底下敢说自己一定比他江寧公强的恐怕也是不多。

这也是王安石现如今明明跟王小仙已经是矛盾重重,王小蝶拒婚也確实是打了他的脸,但王家一提亲他却仍然马上答应的原因。

但是对王小仙来说却文不同。

王娟和他接触得很多么?从一个现代人的视角来看,俩人的交往其实就是普通朋友,是没有一个暖味期的,但暖味期这东西在古代社会本来也是一个很奢侈的东西,这玩意大家都没有。

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王小仙的心理年龄其实已经五十多了。

中年男人,色心容易乱动,春心,確实是荡漾起来也不太容易的。

俩人之间肯定是好朋友的,以前,他还真没怎么看著过这王娟的这般小女儿姿態。

只见她罗袜高挑,肩膀上露出两弯新月,金釵斜坠,枕头边堆上一朵乌云。

拖泥带水两情痴,带雨尤云都不辩。

不多时,王小仙身子便没了力气,躺在床上,却是突然心里又涌起了一股罪恶感来。

王娟今年好像才十六?

【我好像有点有点是不是有点畜生?】

【可这老婆都娶回家了,要是不睡,那岂不是更畜生么?】

一时间竟是觉得怎么都不对了。

好像之所以王小仙一直以来对王娟总觉得是有交情而没爱情,可能也跟她的这个年龄有关。

毕竟俩人认识的时候这孩子才十五,那都没发育,穿上斩麻,都分不出是男是女。

他一个心理年龄五十多的中年老登,看到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纯情少女,心里压根没往那方面去想啊。

相较之下,他睡秋香睡得就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她是宫里出宫的宫女,都已经二十六了,见色,好歹是起意的。

【我可真是——-哎~,万恶的封建社会啊~,怎么谈婚论嫁的都这么早】

【反倒是那曹诗诗,她好像——-二十来岁了吧?好歹还大点,也长得更开一点。】

“夫君,你想什么呢?”

“嗯?没,没什么,没什么,刚刚在外边喝了许多的酒,有些醉,睡吧。”

“嗯。”

正说话间,突然听到床板下面,发出咚的一声巨响,嚇了王小仙一跳。

二人连忙起身,却见床底下咕嚕嚕,滚出一个小丫鬟打扮的女子,突然拔出匕首,大喝一声,就要朝王小仙刺去。

“曹姑娘?”

来人正是刚刚脑子里还想的曹诗诗,一抬头,露出了一张羞红但確实是漂亮的脸来。

给王小仙倒是也给整尷尬了。

“你刚刚一直在床底下?”

却原来,这曹诗诗一直琢磨著杀死王小仙,只是苦於一直没什么机会,今天大婚,却是终於让她找到了漏洞。

毕竟今日里他大宴宾客,府內人多眼杂,甚至连府外也摆上了流水席来,娶的毕竟是宰相之女,他们家现在说不上豪富却也不是没有钱,甚至官家都有专门的赏赐颁下,自然也要儘可能的把排场搞大。

人家王安石现在是正儿八经宰相,家里嫁女,自然也不会差事儿,宋代本就是盛行厚嫁,习俗上,嫁妆怎么也得是彩礼的两倍,这还是最基本的,破家嫁女之事在大宋乃是普遍,苏辙都曾为了嫁女儿把家里的田给卖了硬凑了万贯嫁妆给女儿將来在夫家傍身。

临安王氏是官宦之家,自然不能比苏辙还差吧?王小仙人品虽值得信赖,可就这强势的劲儿也不是假的,以至於王娟嫁妆也是极其丰厚,光是陪嫁的丫鬟,僕人,就足有数十人之多。

而王小仙家里又不是真正的大户人家,颇有点暴发户的意思,后宅之內免不得缺规少矩。

以至於还真让看曹诗诗给混进来了。

家里的僕人只觉得他应该是王娟陪嫁过来的丫鬟,而王娟的丫鬟则觉得这应该是王小仙家里的丫鬟,被她摸到了后宅,早早地就在床底下埋伏了。

本来,俩人刚才带雨尤云的时候就想过要下手,想要隔著床板一刀捅死他算述。

又不禁暗想:【我若此时刺他,怕不是要將那王安石的女儿也一併刺死的,冤有头,债有主,这王小仙虽与我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可他到底是清白正直,为民请命的人,我自要杀他报仇,可若是连累了他的家眷旁人,却也不是好汉。】

这般一想,曹诗诗也只得收了匕首,耐心地等待。

只是她一个清清白白的黄大闺女,在床底下听著上边不干正事,只觉得其声音先是宛如泥中螃蟹一般响之不绝,继而燕语鶯声,俄尔蝶恋蜂恣,总之是百般难述,床底更是来回来去的晃动,华池荡漾波纹乱,翠帷高卷秋云暗。

这曹诗诗躲在床下听得分明,只觉得浑身上下处处都不得劲儿,甚至还—

好不容易等到结束,曹诗诗对著床板,往小仙的位置使劲地一刺。

却发现王小仙家里的这处床板居然质量极好,一刺之下匕首居然没有刺穿。

毕竟,她也是第一次当杀手,没有经验,又是心慌意乱之时,一击没能必杀,反而惹了王小仙警觉。

曹诗诗又羞又恼,连忙滚了出来,拿出匕首打算硬杀。

然后就这样了。

王小仙也真是嚇了一跳,几乎要嚇出事儿来,见她拿出匕首来刺自己,第一反应却不是怕,而是情不自禁地觉得大羞,本能的居然还想要將被子拉起在身前遮挡“啊~~,刺客!”

王娟也是被嚇得惊声尖叫,却是勇敢地挡在了王小仙的前边。

曹诗诗只想杀王小仙,不想伤別人,一时犹豫,手中匕首到了王娟身前竟出现了片刻的犹豫。

也就是这微微犹豫的一下,却是反而让王娟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口中还大喊:“夫君快跑。”

曹诗诗大急,拿著匕首就与王娟角力,她是將门之女,身上到底是有点功夫的,王娟力弱,哪里扭得过她,一下就落在了下风。

王小仙见状也是大急,这曹诗诗只是杀他的话他倒是无所谓,让他杀也行,甚至对此还有点迫不及待呢。

但此时见她与王娟纠缠,王娟挡在了他的身前,那刀子一直直直地衝著王娟的肚子,王小仙也不禁大急了,连忙上前用力地狠狠一脚端在了她的鼻樑上。

只是这丫头凶性甚重,被王小仙一脚端得直流鼻血,却依然是恶狠狠地瞪著他,手上更是半点不松,依然与王娟奋力抢夺匕首,隨时可能一刀囊死王娟。

王小仙愈发大急,四下一寻,见床帷处有一个银托子。

这东西是王娟陪嫁的时候带过来的嫁妆,厚嫁么,嫁妆里什么都有,足有好几十口大箱子,这东西王小仙这么年轻,肯定是不需要用的,他甚至之前都没听说过这东西,王娟也是不懂人事,知这是闺房之物,她也不知道王小仙会不会用,便早早地就给拿出来准备著了。

此时却这玩意却是有了用处,王小仙连忙拿了起来,狠狠地砸在了曹诗诗的太阳穴上,一下就砸得这她眼冒金星,手上也终於失了力气,被王娟趁机將已首给夺了,一脚端跌在地上。

这一会儿的功夫,却见从偏厢房也出来一女子,正是王娟带的陪嫁丫鬟青梅,房门也被人突然撞开,却见是秋香带著自己的丫鬟小菊刚刚在王小仙洞房的时候一直在外边听墙根。

三个女人加上王娟,一共四个女人,这会儿一齐上前,却是终於三下五除二的將这曹诗诗给摁住了,还犹在叫骂不休。

“狗贼!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王小仙脸色愈发的红了,只觉得大羞无比:“不是,这,这怎么这么多人?”

一,二,三,四,除了王娟这个当事人之外居然足有四个女人刚刚一直在偷听偷看的么?

啊~

青梅是王娟带来的陪嫁丫鬟,王小仙压根就不认识,但这其实也是大宋这时的习俗富贵人家的女子总是要带陪嫁丫鬟的。

並不是说一定要三人如何如何,而是按照规矩,陪嫁丫鬟要负责准备热水,更换被褥,处理狼藉,以及隱性的,但却极其重要的是:作为新妇落红的一个见证人而存在。

当然,有些新郎官如果有什么特殊癖好非要三个人一块,也不是不可以,但王小仙因为不知道这个风俗,以至於这青梅从里边出来的时候他还真有点又被嚇著了。

秋香这是自己的侍妾,扒墙根这种事儿吧—你说你带著小菊干嘛呢?

一时间愈发的羞恼了,却是也索性不遮了。

【看吧看吧,让你们偷看,明天把你们都他妈给办了】

“大爹,这女人,咱们怎么处置?”青梅忽然问道。

这般情景,王小仙也不好再说直接把人放了之类的了,道:“处置个屁,这是官家的表妹,这都是第二次杀我了,送宗人府吧。”

王小仙这边正在洞房烛,好生热闹了小半个街坊,然而正在不远处的正阳楼店,三楼雅间之內,也有一伙人在算计著他。

却见这雅间之內,满桌珍儘是作价不菲的名贵吃食,一名正当中年,身穿名贵貂裘,蜀锦刺绣的中年俊秀公子居中,身旁环坐著几个帮閒,与十余个陪酒女子陪侍著,却也只是枯坐不曾动筷,只与这些陪酒的女子搓揉谈笑。

忽得一阵风铃,包厢內走进一个中年男子,桌上眾人无一不是齐齐起身抱拳行礼,为首那风流公子更是哈哈大笑:“周翰兄,烦请上座,要约你当真不易啊。”

“富大官人相邀,哪有不来的道理,此间调度,还要多赖公子襄助,尚不曾感谢,怎还叫您再请了我来?”

“周翰兄这般人物,寻常便是想请都请不来的,您是士林俊秀的人物,咱如今却只是一寻常紈,您能来吃咱家的席面,那是了咱们脸面了,且饮,且饮。”

说话间,这公子站起身来给他亲自斟酒,笑著问道:“我听闻那王介白今日大婚,娶的乃是参政王介甫的闺女,如此姻缘,可谓是强强联合啊,听闻连不少大臣都亲自去喝了他们一杯喜酒,周翰兄,没去凑个热闹么?”

“哼,道不同,不相为谋,王安石不遵礼法,祸乱朝纲,实乃奸臣是也,至於那王小仙,哼,此人分明是妖星降世,眼中全无礼法纲常,我堂堂正正的清白之人,怎会与这等醃赞之人为伍?”

“富大衙內你也莫要这般试探老夫了,你既使了手段调了我回来,难道不正是为了要我与他为难么?”

闻言,这中年公子哈哈大笑不已,道:“我与那王介白不共戴天,自是没什么可说的,只是不知周翰兄待他是如何看待,哈哈哈哈,看来周翰兄果然也是深明大义之人啊。”

原来这中年人不是旁人,乃是富弼的长子,冯京的女婿,富绍庭。

本来,靠著他那个当相公的爹,他的前程应该是铁打的,至少在退休之前混上一身紫袍问题不大,本来也已经做到了转运使这样的高官。

谁知突然就被远在千里之外的王小仙给搞了个身败名裂,判了个流放之刑。

好在他们富家到底是门生故吏甚多,虽是流放,但这一路上好吃好喝,沿途长官也多是对他大为关照,到了边郡,通过种种运作,又立下了许多功勋,待如今此案的风头过了,便也饶恕无罪,重新回到了洛阳老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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