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回家(2/2)
熊猫它也不是猫啊,是熊啊。
他说的意思是借马的邻居他们要不要,不要就都买了。
刚刚他们家只有小孩和十七岁的女孩在家,听说有山驴弄下来,自然同意,先借出去了,大人都在地里。
他们分肉的时候,他们家的大人才过来。
刚刚弄的时候,很多邻居都过来看了,前几日是隔壁镇杀中华鬣羚,这回就在家门口,看得很爽。
邻居周明得笑道:“哎呀,猪肉多好……猪肉吧,意思意思就好。”
他的两匹马今日来回跑了几趟,等会儿还要去镇上呢,消耗很大的,最重要的是已经临近负荷了,一个人加上肉块、木盆等等,需要补一补。
向星闻言,把他们的话都记下,那就都不留肉吧。
良久,他和表叔一起將七十多斤的肉都拉去镇上。
来到镇上后,跟著表叔来到大金饭店,其实就离著蓝麻子饭店没多远。
向星说道:“表叔,我留二十斤给朋友,他的饭店也蛮好的。”
面前的表叔慢了下来,应道:“好呀,多两家店卖多好,哪家高就去哪家。”
少顷,他们来到街头的大金饭店。
饭店唯一一块金便是老板,本姓也是周,但他的八字缺金,名也是金,大家叫习惯了就叫他金老板。
此人面如重枣,脖子短粗,走路的时候脸的横肉都在抖的,挺肥壮。
表叔掏出烟来,上去聊天,不一会儿功夫,把五十七斤半的鬣羚肉都定了,一斤三块七,这个季节还不是最好吃的季节,冬季价钱最高。
它的肉属於微补,骨头、羚角这种更好。
大金饭店卖了二百一十二块七角多,蓝麻子也是三块七这个价,但是蓝麻子说他愿意高价买骨头酒,他也知道这个好东西。
两者相加,便是二百八十六块七角多。
买完东西后,表叔对中华鬣羚蛮喜欢的,以前都不比麂子差,一个主要卖肉卖皮,一个肉和药骨血,都好!
向星又买了些猪肉,这回有表叔,他说什么都不用那么多肉。
表叔:“阿星,有这个骨头就够了,对咯,羚血粉干了之后我看有一斤半吧,我也想要一点点,配著泡酒,更好。”
他自然同意,少了这个血粉就差了不少效果。
这次向星给自己家买了一斤半的猪肉,表叔家按他家的意思给一斤,邻居也一样,主要给些药骨。
剩下约二百八十块钱,很巧。
到了回去的时候了,他看了一下,血不能一下子就弄成粉了,需要一些时间晒乾並磨好,暂时放到表叔家吧,后边再过来拿吧,或者让父亲、村人顺便拿也可以。
骨头分了表叔家六斤,邻居四两半,逢四加五意为吉,今日还多亏他们了。
表叔看了凝固的血块,说道:“阿星,过几天你或者招人过来,十斤的血有一斤半的血粉,不会错的,別的野货也是这样,就是你这样不方便走来走去啊,买个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