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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巨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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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

太阳正好。

官道从炎京北门伸出去,像一条灰扑扑的布带子,在丘陵间起起伏伏。

路两旁是收割完的稻田,稻茬整齐地戳著,一群麻雀在上面蹦蹦跳跳,见人来了也不躲,就歪著脑袋看,等人走近了才呼啦啦飞起,落到更远的地方接著蹦。

道上有一队人马,约莫二十来號,护著五辆马车,不紧不慢地走著。

马车上插著旗子,旗上绣著个“威”字,风吹得猎猎响。

这是威远鏢局的队伍。

鏢头姓林,单名一个“山”字。

五十大几快六十的人了,头髮白了一半,脸上沟壑纵横,像个老树皮。

穿著一身半旧的青布短褐,腰里別著把朴刀,刀鞘磨得鋥亮。

骑著一匹青螺马,走在队伍最前头,时不时回头看一眼,眼神锐利那是跑了大半辈子鏢练出来的,一眼扫过去,队伍里谁不对劲,路上有没有尾巴,心里就有数了。

先天三重。

林山身上散发的气息波动。

在这个境界上待了快二十年,再没动过。

但他不在乎。

能平平安安跑完这趟鏢,把货送到地头,把钱带回去给闺女攒嫁妆,比啥都强。

他回头看了一眼队伍中间那辆马车。

马车旁边,有匹马。

马上骑著个少年,不,准確说是个姑娘。

姑娘十五六岁,生得极精致。

眉眼像画出来的,鼻樑挺直,嘴唇薄薄的,抿起来有个小窝。

皮肤白,白得跟山里的野百合似的。

但此刻这脸上东一道灰西一道泥,头髮也乱糟糟的,用块破布隨便一扎,活像个刚从灶膛里爬出来的烧火丫头。

她穿著一身青色的男式短褐,明显大了一號,袖子挽了三道才露出手腕。

男装,可却有点不像。

腰里別著柄短剑,剑鞘也是旧的,有几处磕碰的痕跡。

她叫林薇薇。

这是她第一次跟父亲出来走鏢。

以前父亲从不带她,说走鏢危险,刀剑无眼,一个姑娘家在家待著就行。

可她也想看看父亲的辛苦,看看父亲走过的路,看看外面的世界。

她软磨硬泡了三年,从十三岁磨到十六岁,终於磨动了。

出来才知道,走鏢真不是好玩的事。

日头晒,马背硌,乾粮硬得能砸死人,晚上隨便找个破庙歇脚,老鼠在脚边跑来跑去。

但林薇薇不觉得苦,因为父亲就在前面骑著马,腰杆挺得笔直,像一根定海神针。

父亲是她的骄傲。

整个涵海郡都知道,威远鏢局的林大山,走鏢三十五年,从没丟过一趟货,从没死过一个伙计。

那些比威远鏢局大十倍的鏢局,见了他也得喊一声“林大哥”。

林薇薇看著父亲的背影,嘴角弯了弯。

旁边有匹马凑过来。

“薇薇。”

林薇薇没理。

那匹马又近了点。

马上骑著个男人,估摸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穿著一身洗得发白的灰布衣,头上扣著顶破草帽,帽檐压得很低。

腰里別著个酒葫芦,葫芦磨得鋥亮,在阳光下晃眼睛。

这人样貌普普通通,扔人堆里找不著那种。

但眼睛亮,亮得有点过分,像藏了两盏小灯笼。

是前天路上遇见的。

当时这人在路边坐著,抱著个酒葫芦打瞌睡。

鏢队经过,他睁开眼,正好和林大山对上视线。林大山看了他一眼,勒住马。

“兄台,前头往涵海郡怎么走?”

那人打了个哈欠:“我也去涵海郡。”

然后就跟著了。

林大山也不知怎么就同意了。

可能是看他眼神乾净,可能是看他虽然落魄但气度不像坏人,也可能是跑鏢多年练出来的直觉,直觉告诉他这人没什么恶意,跟著就跟著吧。

但这人有个毛病。

话多。

忒多。

这人正是寻乐趣的顏守拙。

“薇薇,”他又开口了,

“你信我,我真的很厉害。”

林薇薇还是不理。

“我年轻那会儿,一剑斩过一头大妖。”

他用手比划,“这么粗的蛇,头上长角的那种。我一剑下去,咔嚓,两截。”

林薇薇瞥了他一眼。

“还有一次,在天南山,遇上个自称绝世天骄的愣头青,非要跟我比剑。我懒得动,他就一直追一直追,追了三天三夜。最后我实在烦了,一脚把他踹下山崖。”

他嘆了口气,语气里带著点唏嘘:“年轻人,太气盛,不好。”

林薇薇终於开口:“然后呢?”

顏守拙精神一振,看,努力的回报——终於搭理他了!

“然后?然后他就摔下去了啊。不过那小子命大,掛树上了。后来还给我写过信,说那次摔断了三根肋骨,但悟出了一套新剑法,改天还要来比。”

他挠挠头:“也不知道来没来,我等了好几年,没等著。”

林薇薇嘴角抽了抽。

这人说话,三分真七分假,听著跟说书似的。

“你一剑能斩妖,”她说,

“那能一剑断江吗?”

顏守拙眼睛一亮:“能啊!必须能!”

“搬山呢?”

“能!我搬过的山,比你吃过的饭还多!”

“倒海呢?”

“小意思!我年轻那会儿閒著没事,经常去海边倒著玩。”

林薇薇懒得再问了。

她一夹马腹,马加快了速度,把顏守拙甩在后面。

顏守拙愣了一瞬,连忙追上去。

“薇薇你別不信啊,我真不是吹牛!我一剑真能断江!真能倒海!还能搬山!不信你看——”

他抬起手,食指朝天一指。

“——看!”

下一刻。

天变了。

不是慢慢变,是瞬间变。

原本晴空万里,太阳晒得人后背发烫。就这一指头的工夫,天暗了。

一朵巨大的云凭空出现,遮住了太阳。不对,不是云,云没有那种质感。

那是……

那是只手。

一只泛著金光的手掌,从云层里探出来。

五根手指,根根分明,指甲盖都看得清清楚楚。

掌心朝下,缓缓下压。

手有多大?百丈?不止。

阳光从指缝间漏下来,变成一道道光柱,落在地上,落在那队目瞪口呆的人马身上。

马开始嘶鸣,前蹄刨地,不肯往前走。

眾人直接从马上滚下来,腿软得站不住。

林大山勒住马,抬头望天,脸色煞白。

他跑了三十五年鏢,见过山匪劫道,见过妖兽拦路,见过江湖仇杀,见过官府拿人。

从没见过这个。

那手掌下压的速度不快,但每落下一寸,空气就凝滯一分。

到后来,连呼吸都困难了,胸口像压了块石头。

“爹……”林薇薇身体摇摇欲坠,脸白得像纸。

林大山咬著牙,想喊“快跑”,但声音卡在喉咙里,出不来。

就在这时候,

“哎呀我去!”

一声怪叫,打破了死寂。

顏守拙下马,一甩草帽,帽子飞起来,落在马背上。

他抬头看著那只越来越近的金色巨手,脸上居然没什么害怕的表情。

他骂骂咧咧:

“老头!打不过別人就来欺负自家人?丟不丟脸啊!”

话音未落,他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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