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鸣钟之役的余音(1/2)
石堂镇。
鸣钟之役。
那是他一生中最惨痛的失败,是他从权力巔峰跌落尘埃的开始,是他被疯王流放的直接原因。
那一战之后,他失去了一切——荣誉、地位、领地,甚至连名字都不得不放弃。
他怎么可能会忘记?
他怎么可能忘记?
十年前,他奉疯王之命,率领王军追捕叛徒劳勃·拜拉席恩。
那个叛逆被他逼到了石堂镇,眼看就要被抓获,他包围了那个镇子,原本可以下令焚烧整个镇子,把那个藏起来的劳勃·拜拉席恩烧成灰烬,那样的话,艾德·史塔克和霍斯特·徒利的援军赶到时,就只能看到一片废墟和一具焦尸,那样的话,篡夺者战爭可能就结束了。
那样的话,雷加也许就不会死在三叉戟河上。
可是他没有下令放火。
因为荣誉。
因为那些镇子里的人是无辜的。
因为他不愿意用平民的尸体铺就胜利的道路。
他以为还有时间,以为可以在对方援军到来之前把那个叛逆揪出来,他带著人挨家挨户地搜,搜遍了整个镇子,搜遍了每一个角落——可那些逆民,那些该死的石堂镇居民,他们把劳勃藏了起来,藏在塔里,藏在阁楼上,藏在每一个能藏人的角落,藏在妓院里。
然后,艾德·史塔克和霍斯特·徒利一起赶来了。
谁能想到——竟然是他妈的一个该死的妓院。
劳勃·拜拉席恩,那个篡夺者,浑身酒气却战意滔天,挥舞著战锤从一个妓院里冲了出来。
他和他的军队被夹在中间,被三面包围。
狭窄的街道上,此起彼伏的钟声中。
他拼死奋战。
他重伤了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
他杀死了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的继承人——他的侄子丹尼斯·艾林。
可是那又怎样?
大势已去。
他只得撤军。
那是他最后一次为疯王而战。
那一战之后,疯王剥夺了他的爵位和领地,没收了他所有的財產,把他逐出维斯特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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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改名换姓,隱姓埋名,在厄斯索斯的土地上像老鼠一样苟活。
“啊,对了。”
柯林顿的声音恢復了平静,但乔拉能听出那平静之下的一丝波澜——那是被触及痛处的本能反应,是被揭开伤疤时的下意识颤抖。
他缓缓开口,每一个字都像是从记忆深处打捞上来的碎片:
“你当时是熊岛的领主,身处艾德·史塔克的麾下,就是那时,你见过我一面?”
“是的。”乔拉点了点头,虽然知道对方看不见。
他的目光落在火盆里跳跃的火焰上,那些橘红色的光芒在他的眼中跳动,仿佛在映照著他记忆中的某个画面,“就在劳勃衝出妓院和我们合击您的时候,当时我率领的熊岛士兵身处右翼,曾经隔著很远见过您一面。”
柯林顿沉默了片刻。
“当时的你对我有什么印象?”他问。
乔拉回想了一下那个遥远的午后。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
他当时还年轻,刚刚继承熊岛不久,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他满腔热血地追隨艾德·史塔克南下,参加那场决定七国命运的战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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