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大牛「詹德利」(2/2)
骑士需要马匹,需要鎧甲,需要武器,需要身份。
他有什么?一个酒馆女招待的儿子,一个连姓氏都没有的野种,一个私生子,一个只会抡大锤的铁匠学徒。
僱佣骑士至少要有马,有鎧甲,有剑,有盾牌。
这些东西,他一样也没有。
他只有一个自己打的歪歪扭扭的牛角头盔,铁胚没淬好,敲得坑坑洼洼,戴在头上硌得慌,丑得连跳蚤窝的乞丐都不愿意多看一眼。
但他就是忍不住想。
他听过很多关於骑士的故事。
莫特师傅偶尔会在喝酒之后讲一些,街头的吟游诗人也会唱一些,那些来铺子里取剑的骑士老爷心情好的时候,也会说上几段。
他最常想起的,是“高个”邓肯爵士。
啊——伟大的“高个”邓肯。
那是吟游诗人们最喜欢吟唱的英雄之一,他的名字在七国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詹德利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有多伟大,而是因为他的出身。
“高个”邓肯爵士出身君临城跳蚤窝,是一个贫民窟里的街头顽童。
他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不知道自己的真名,甚至连“邓肯”这个名字都是后来別人给他取的,他在跳蚤窝的臭水沟边长大,
跳蚤窝,詹德利知道那个地方,那是君临最脏最乱最穷的角落。
一个从那里爬出来的孩子,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孤儿,后来成了御林铁卫,成了七大王国家喻户晓的英雄。
有一天,来自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看到了这个脏兮兮的男孩,不知怎么就看中了他,收他为侍从,將他养大。
吟游诗人的歌谣中说,阿兰爵士临死以前,册封邓肯为骑士。
於是,一个来自君临跳蚤窝的穷小子成为了骑士。
之后的故事人尽皆知,歌谣都会吟唱。
岑树滩比武大会、伊耿五世的御林铁卫,第四次黑火叛乱、盛夏厅吞噬了一切的大火——。
邓肯的人生如同闪耀的流星一般划过维斯特洛的上空。
一个跳蚤窝的穷小子,成了歌谣里传唱的传奇。
詹德利躺抱著自己打的那个歪歪扭扭的牛角头盔,在黑暗中咧著嘴傻乐。
他想像著自己有一天也能像邓肯那样,从一个没人瞧得起的穷小子,变成人人敬仰的骑士。
他会有一匹白马,一柄长剑,一面绣著家族纹章的旗帜——虽然他还不知道自己的纹章该是什么样子,也许是一头牛,因为他总是被人叫“大牛”。
他幻想自己穿著白袍,站在国王身边,手持长剑,守护著铁王座。
他幻想自己骑著战马,衝进敌阵,长矛在他面前如同麦秆般折断。
他幻想自己在战场上杀敌立功,然后在眾人的欢呼声中向某位高贵的夫人献上花环。
他正抱著头盔想得出神,一只粗糙的大手就狠狠地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啪!”
那声音在铁匠铺里迴荡,几个正在干活的学徒抬起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干活,脸上都掛著幸灾乐祸的笑容。
那力道不轻不重,带著多年打铁磨出来的厚茧,精准地命中了他后脑勺最脆弱的那块地方。
詹德利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眼前金星乱冒,那顶心爱的牛角头盔从手里滑落,掉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闷响,在地上滚了两圈。
托布·莫特的声音如同炸雷般在他耳边响起:“大牛!你这个傢伙,又在偷懒!快去淬火!”
他揉著疼痛的脑袋,抬起头,看到师傅那张怒气冲冲的脸,把所有的幻想都拍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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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原作中的“大牛”詹德利是一个看不出有什么志向的人,但是从他给自己打造头盔、被索罗斯所描述的兄弟会所感动、加入无旗兄弟会、由贝里·唐德利恩受勛为骑士,还是能够看得到詹德利的內心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