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新手任务(2/2)
在这个时代,对於一个底层男僕来说,所谓的“机会”,无非就是熬个十几年,运气好的话升到高级男僕,能穿上稍微体面点的制服,工资从五先令涨到七先令,然后在某个寒冷的冬夜,死於肺结核或者过劳。
但他表面上还是点点头:“希望如此。”
“对了,”汤姆突然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你听说了吗?报纸上说塞尔维亚出事了,奥地利人好像要打仗。”
约瑟夫心头一跳。
来了。
歷史的齿轮开始转动。
“是吗?”他装作漫不经心,“和我们有什么关係?”
“谁知道呢。”汤姆耸耸肩,“不过厨房里的珍妮说,她表哥在伦敦当报童,听说政府可能要动员。如果真打起来,说不定我们也要去当兵。”
“你想去?”
“当然!”汤姆的眼睛亮了起来,像个听到冒险故事的孩子,“你想啊,穿上军装,扛著枪,保卫国家!多荣耀!而且听说军队管吃管住,工资还比庄园高。再说了,咱们这样的人,留在庄园里有什么出路?一辈子给克拉克那种人当牛做马?”
约瑟夫看著汤姆兴奋的表情,心里盘算著。
这就是1914年的氛围,也是他的机会。
战爭宣传机器已经启动,报纸上充斥著“荣耀”“勇气”“爱国主义”的字眼,招募海报上画著英俊的士兵和飘扬的国旗。底层年轻人看到的,是逃离压抑生活的机会,是冒险和荣耀,是稳定的军餉和晋升的可能。
而约瑟夫看到的,是通往高评分的路。
“你说得对。”约瑟夫点点头,“反正留在这里也没前途。与其一辈子当男僕,不如去战场上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当上军士,那可比克拉克威风多了。”
“就是这个道理!”汤姆兴奋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等徵兵令下来,咱们一起去报名!兄弟们並肩作战,互相照应!”
“一言为定。”约瑟夫伸出手。
汤姆用力握住他的手,眼睛里闪烁著对未来的憧憬。
约瑟夫顿了顿,突然说:“汤姆,如果真要去打仗,我想先做点准备。”
“什么准备?”
“你能不能教我骑马?”约瑟夫压低声音,“我想,如果我们要去参军,会骑马就是活命的技能。骑兵的生存率肯定比步兵高,炮兵也需要懂马的人,就连通信兵也要会骑马送信。”
汤姆愣了一下,然后脸色变得有些犹豫:“骑马?你疯了吗?你是男僕,不是马夫!如果被克拉克看到——”
“我知道风险。”约瑟夫打断他,语气坚定,“但如果我们要去参军,多一项技能就多一分活命的机会。你我都是穷小子,没背景没关係,只能靠自己。如果我们想活著回来,就必须比別人更强,更聪明,更有准备。”
汤姆咬了咬嘴唇,明显在犹豫。
“而且,”约瑟夫继续说,“谁说要骑主人的马了?拉货车的挽马,或者犁地的役马,性情温顺,也不会有人注意。你是马夫,有机会接触它们。我不需要学什么高超的骑术,只要能骑著马跑起来,不摔下来就行。”
汤姆沉默了几秒,最终缓缓点头:“好吧……但只能偷偷摸摸的,天亮前或者天黑后,绝对不能被发现。而且你得答应我,一定要小心,不能受伤,也不能伤到马。”
“没问题。”
“那从明天凌晨开始。五点钟,趁其他人还没起床,我带你去后面的田地。那里有两匹老役马,脾气好,適合新手。”
“另外,”约瑟夫继续说,“我还想学怎么照料马。餵食、刷洗、检查蹄铁、处理小伤口……这些在军队里都用得上。”
汤姆看著他,眼神里闪过一丝钦佩:“你……真的想得很远。”
“不想远点,怎么活得长?”
“行,这些我慢慢教你。”汤姆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现在得先干活了,马厩还等著清理呢。”
约瑟夫跟著汤姆走进马厩。
马厩很大,能容纳十匹马。此刻里面有八匹:四匹是主人的骑马,两匹是拉马车的挽马,还有两匹是少爷用来打猎的纯血马。
空气中瀰漫著马粪、稻草和皮革的混合气味,不算难闻,反而有种朴实的生命力。
“还是老规矩。”汤姆递给他一把铲子和一个木桶,“你负责后面四个马厩,我负责前面的。记住,主人的纯血马那边,要特別小心,別惊到它们。”
“知道了。”
约瑟夫接过工具,走向后排的马厩。
*************
两个小时后,马厩清理完毕。
约瑟夫浑身是汗,衣服上沾满了草屑和泥土,但他感觉出奇的好。身体的劳累反而让他的思维更加清晰。
“去清理煤渣吧。”汤姆拍了拍他的肩膀,“別迟到,不然克拉克会扣你工钱。”
约瑟夫点头,提著煤桶朝主楼走去。
进入主楼,气氛立刻变了。
如果说佣人区是后台,那么主楼就是舞台。
宽敞的大理石走廊,高高的拱形天花板,墙上掛著油画和鹿头標本,地上铺著波斯地毯。早晨的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窗洒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斑斕的光影。
空气中飘著花香和打蜡的木头味,优雅、奢华、充满了旧时代的气息。
约瑟夫走过走廊,看到墙上掛著的家族肖像:几代伯爵们穿著华丽的制服,表情严肃,仿佛在俯视著每一个从画像下走过的人。
可笑。
再过几年,这些画像中的某些人,会在索姆河战场上被炸成碎片,和他们曾经瞧不起的泥腿子士兵一起,被埋在同一片泥地里。
战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
“林登!”
一个尖锐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