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大婚在前(1/2)
正月二十四,天刚蒙蒙亮。东边的天际线灰濛濛的。
他推开院门,张把头已经站在门口了。
看来老把头又要传授本事了。。
今天老把头穿著一件黑棉袄,看到林诺起来,转身就走。
林诺已经习惯老把头的做派。把院门带上,背著火銃跟上去。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才进了老林子。
老把头在前面走著,老猎户,走路都没声音,林诺也尽力收著脚步。
张把头突然停下来,侧著耳朵,一动不动。风吹过松枝,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有人在远处吹哨子。
林诺竖起耳朵,学著张把头的样子侧过头。
过了几秒,张把头低声说:
“野鸡扇翅膀,西北边,不远。”
林诺往西北方向看,什么也看不见。
张把头没解释,把火銃从肩上卸下来,递给他,朝他指指西北方向。
林诺接过火銃,蹲下来,把銃管架在一根倒木上,瞄著张把头指的方向。
老把头这神乎其技的招数,他想看看是真是假。
过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西北边的灌木丛晃动了一下。一只野鸡从里面钻出来,一身艷丽的羽毛,走得慢腾腾的,边走边低头啄地上的东西。
林诺瞄著野鸡的身体。正要扣扳机,张把头的手按住火銃。
“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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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把头的声音压得很低。
林诺只能调整一下瞄准的位置,野鸡的头太小了,在准星里只是一个点。他屏住呼吸,手指慢慢收紧。
“嘭!”
火銃响了。
野鸡走著走著,一枪击中,在地上扑腾两下,就不动了。
林诺跑过去拎起来,这下倒是打准了,野鸡的头没了。他回头看了张把头一眼,老头走过来,接过野鸡翻过来看看,点点头,没说话。
“运气好。”林诺说。
张把头把野鸡拴在他腰间:
“运气也是本事。”
两个人继续往前走,在林子里又转了小半个时辰。张把头时不时停下来,侧耳听听。还和他说:野鸡扇翅膀是噗噗的闷响,野兔蹦跳是沙沙的轻响……
问林诺能不能听到什么?
林诺哪能听到什么?他走走停停,站在那里,尽力竖起耳朵听,十次里有六七次什么也听不出来。但偶尔一次,还能听到脚步。
张把头点点头。
算是认可他这个徒弟的水平。
不过今天的运气並不好,可能是因为还没开春,不往最深的林子走,就很难有收穫,走了一个多时辰,没打到大猎物,只打了几只野兔练手。
林诺把兔子拴在腰间,跟在张把头后面往回走。
路上,林诺开口了。
“张叔,您那套养老的话我不听。”
张把头没回头。
“以后您老了,我来管。”
张把头“哼”了一声。没答应,也没拒绝。
林诺看著那个瘦削的背影,没再说什么。
回了家,把兔子掛好,赵秀英开口:
“收拾收拾吃饭了,你大哥一会儿说要过来。”
这段时间,大哥都在忙著给家里干活,没空和他去山里。
大哥来的时候,林诺正蹲在院子里擦火銃。
林江推门进来,习惯之下在林诺旁边蹲下来,手里搓著一根草绳:
“老二,开春种地,你咋打算?”
林诺把火銃放下,擦擦手。他知道大哥的意思,他跟著进山挣钱,还种不种地?大哥老实,不好意思直接问,就拐了个弯。
“种地不能丟。但光靠种地,不行。”
林诺也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农忙时种地,农閒时进山。打猎、採药,哪样来钱都比种地快。
不过就是不太稳定。
林江听完,把手里的草绳往腰上一系,闷声说了一句:
“行。你指哪儿我打哪儿。”
兄弟俩没多说。林江站起来:
“老二。”
“嗯。”
“你嫂子让你有空去家里吃饭,最近有空就去吧,你和晚晴一直不去,她容易多想。”
“哎,大武的事忙完就去。”
林江点点头,推门走了。
林诺蹲在院子里,感慨:
这个家,正在一点一点地好起来。
林诺走了没多久,
院门又被推开,接著是自行车铃鐺的响声。
“叮铃铃,”清脆的声音在院子里转了一圈。
林建推著车进来。
自行车后座绑著一袋大米,车把上掛著两瓶酒,用网兜装著,一晃一晃的,酒瓶磕碰著发出轻微的叮噹声。
棉袄敞著怀,脸被风吹得通红,额头上有汗,像是赶了不短的路。
林卫国从堂屋出来,父子俩对视一瞬。
林卫国的嘴唇动动:
“回来了?”
林建把车支好,从后座卸下那袋大米:
“回来了。厂里分的,我带回来了。”
赵秀英听见林建的声音,从灶房探出头来,嘴角微微上扬。
林建卸下大米站起来,拍拍膝盖上的灰,把车把上的酒取下来,放在米袋旁边。
“娘,酒是给爹的。”
赵秀英笑笑点头。
林建的目光落在林诺肩上:
“二哥,这火銃从哪来的?这玩意可不好弄。”
林诺笑笑:“老把头给的。”
“……挺好。”
兄弟俩对视了一下,也不知道继续该说什么,林建把目光移开,蹲下来整理车后座的绳子,像是什么也没看见。
晚上吃饭的时候,一家人围坐在堂屋里。
可能是老三回来了。
赵秀英多炒两个菜,林诺心里嘀咕老娘偏心眼。
林卫国坐在主位,面前摆著酒盅,给他自己倒了一盅,又给林建倒了一盅。以前他不给林建倒酒的。
林建端起酒盅,抿了一口,放下。他夹了一筷子鸡蛋,他开口打破沉默:
“二哥,开春了,厂里生產任务重,招几个搬运工。”
“一天一块三毛五,管吃管住。我跟厂长说了,咱家去几个。去十天,一人能挣二十多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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