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的边界(1/2)
第二天下午三点,沈砚辞敲开了法学院教师办公楼403的门。
闻仲衡坐在办公桌后面,桌上的茶杯不是平时那个青瓷的,是一个白瓷盖碗,里面泡的是普洱。茶汤顏色深沉,跟窗外的阴天很配。
桌面上摆著两份文件。
沈砚辞一进门就看到了,左边那份是装在牛皮纸信封里的复印件,信封右上角用铅笔写著起诉书。右边那份是一张报纸,《吴越日报》,日期是上周的。
沈砚辞在闻仲衡对面坐下,目光从那份起诉书复印件上扫过,又落到报纸上。
头版標题:《刘颖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社会各界爭议不断》。
“看到了?”闻仲衡端起盖碗,用碗盖拨了拨茶叶。
“看到了。”
闻仲衡把起诉书复印件推到沈砚辞面前。
“冯立新案,检察院已经正式起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合同诈骗罪。”
沈砚辞翻开复印件扫了一眼,起诉书的事实部分用了大量他们课题组调研报告里的案例数据,甚至有几段话的措辞跟他写的论文如出一辙。
“这个案子起诉了就交给司法程序,你不是检察官也不是法官,后面的事你插不上手,也不该插手。”
“我知道。”
“知道就好。”闻仲衡放下盖碗,手指点了点右边那张报纸,“我给你一个新任务。”
沈砚辞看著那个標题。
刘颖案。
2007年,吴越东阳,二十六岁的刘颖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七点七亿元。2009年一审被判处死刑,2012年二审维持。
这个案子在前世引发了长达数年的爭论,法学界、经济学界、媒体、公眾,几乎所有人都在討论同一个问题:民间借贷纠纷,该不该判死刑?
最终的结果他知道,2012年5月,最高法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审,后来改判死缓,再减刑,刘颖活了下来。
但在2012年的此刻,二审刚刚维持死刑,最高法还没有作出最终裁定,整个法律界正处於激烈交锋的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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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案是民间借贷领域死刑適用的分水岭。”闻仲衡的手指在报纸標题上轻轻敲了两下,“这个案子的走向,会直接影响最高法司法解释的起草方向。”
沈砚辞点头。
“贺振邦上周跟我通电话的时候提到,调研组內部对刘颖案的定性分歧很大。一派认为应当严格適用集资诈骗罪,维持死刑;另一派认为应当区分民间借贷和集资诈骗的边界,慎用死刑。”
闻仲衡站起来走到窗边,雨还在下,窗外的法桐树在雨里低垂著枝叶。
“我需要你做一份关於刘颖案的专题研究报告。”他背对著沈砚辞说,“內参性质的调研报告,分析刘颖案的爭议焦点,梳理集资诈骗罪和民间借贷的定性边界,提出裁判思路建议。”
他转过身来。
“这份材料到时候跟我们一起去北京。”
沈砚辞听出了弦外之音,闻仲衡已经把他当成一个可以对话的研究者。
“报告什么时候要?”
“不急,一个月之內。”闻仲衡回到桌前坐下,“你要注意报告的质量,贺振邦给你机会,不代表他认可你,你得拿东西说话。”
“明白。”
“我让苏见微配合你。”闻仲衡端起茶碗喝了一口,“她的文献检索和案例整理能力很强,你一个人啃不动这么大的题。”
沈砚辞站起来。
“老师,谢谢。”
闻仲衡摆了摆手:“別谢我,把东西写好。”
沈砚辞拿起那张报纸,折好放进书包里,走出了办公室。
图书馆四楼的东北角,靠窗的那排桌子。
沈砚辞把书包放下,从里面掏出闻仲衡给的报纸和一叠空白a4纸。他刚把报纸铺开,余光就捕捉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苏见微坐在隔了两个座位的地方,桌上摊著三本书、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杯白开水。她的圆框眼镜反射著电脑屏幕的光,正在飞快地敲键盘。
沈砚辞还没开口,苏见微就抬起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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