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优势在我(2/2)
程序化走完,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开始举证和质证。
原告举了第一份证据--借条。
然后法官询问:“被告1,发表质证意见。”
谢荣飞没有请律师,因为他的戏份比较少,他就一句话,还是原告律师教他的:“我对这张借条的三性均予以认可。”
这场官司是一个原告,两个被告,按照道理来说,其实是对方一打二,但实际上,是周策他们一打二。
你看,对方刚拿出证据。谢荣飞这边就直接举手投降了,他直接认可了。
法庭的质证除了围绕著证据的“三性”之外,还要论证“证明力”大小。
法庭质证中,只谈三性,不聊证明力,这是没有灵魂的。法谚有云:证明力大小才是证据活的灵魂。
比如说公证过的证据就比普通证据证明力度要大,再比如官方机构加盖公章出具的证明,证明力就比民间组织出具的要大。
在诸多证据里面,证明力最大的,就是“自认”类证据,你自己都承认了,那法官还能有什么不信的。
刚刚谢荣飞就是对对方举证的“自认”。
黄雅欣又紧张起来了,见对方这么不要脸,她有些急了。
周策用手压了压,示意她忍住,不能开口。
法官:“被告二,发表质证意见。”
他们早就预料到谢荣飞自认了,老吴一点不慌,他说:“我方並非该证据的当事人,不知道该证据的形成过程,对其真实性无法確认。
“退一步来说,即便这份证据是真实的,上面也没有我方的签字,无法证明有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证明对象与我方无关。
“最后,现在被告1和2正在进行离婚诉讼,故双方的共同利益已经解体,並且形成了新的重大利害关係。鑑於原告和被告1的父母与儿子的特殊人身关係,对被告1的自认证据,应当排除其证明力!”
念完,老吴放下质证意见书,他用讚许的眼神看了身边的周策一眼。
没错,质证意见书也是周策给他做的。
周策却没理老吴,他用手指戳了戳黄雅欣面前的设问清单,意思是法官马上要开始发问了,做好准备。
法官:“现在法庭开始询问,原告,你是否有向两被告进行过还款催告?”
谢父看向他的律师。
他的律师对其微微頷首。
谢父:“有的。”
法官:“被告1,原告是否对你进行过催告?”
谢荣飞:“有的。”
法官:“被告2?”
黄雅欣果断摇头:“没有,我从未收到过任何要求我还钱的信息。”
法官还没说话呢,谢荣飞那边就忍不住了:“你说你没有就没有?那你拿出证据来!花钱的时候笑的比谁都开心,现在开始装死了?”
黄雅欣眼珠子一下子就瞪大了,当时就想反驳,这谁忍得了!
在她身边的周策赶紧拉住了她的手,压著声音:“忍住,法官会骂。”
果然,法官下一秒就敲法槌了:“被告1,现在法庭对你进行训诫!不得扰乱法庭秩序,让你发言再发言!”
谢荣飞闭嘴了。
黄雅欣错愕回头看向周策,还真跟周策预料的一模一样。
老吴也惊愕地看周策,捂著嘴巴,小声问:“你真看了十几个小时的视频啊?”